| 宠物乘机注意事项 |
|
|
| 2007-6-6 2:10:53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
|
|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
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其其它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旅客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接承运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
2、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3、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
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录入:ind 责任编辑:ind |
|
上一篇文章: 宠物入境各国规则 下一篇文章: 宠物航空、铁路运输规定及指南 |
|
|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