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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展犬类整治 家庭宠物狗限高40厘米
2007-3-22 0:47:45 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转载 点击: 【字体:
  今日扬州网消息: 3月20日,记者了解到,我市相关部门拟定的《市区犬类专项整治方案》,目前已递交市政府审议,今年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改变目前犬类管理的无序状态,防止犬类扰民、伤人等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目前,全市宠物犬已达3万余只,无证犬、野犬较多,随意饲养、放遛大型犬、犬吠扰民、犬类伤人等问题日渐突出。据市疾控中心统计,近年来我市每年都有狂犬病发病病例,2006年我市约有2万余人被狗咬伤。

  根据整治方案,市区将对单位、个人养犬进行严格控制。个人只可饲养体高0.4米以下的赏玩犬、小型犬,每户限养一条小型观赏犬。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申请、并批准后,可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登记并进行狂犬病免疫,经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发给《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

  另外,我市还将对单位和个人养犬进行严格管理。准养的烈性犬、大型犬不得出户,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宠物犬虽可由成年人牵领出门,但其必须挂犬类免疫牌、系束犬链,并携带《犬类准养证》,一些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将禁止宠物犬进入,如风景旅游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商场等地。对经常在夜间吠叫的饲养犬,养犬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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