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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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3-21 23:40:12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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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钟欣)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由国务院制定《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依法预防控制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据国家卫生部公布,2006年1月~8月,全国21个省份有狂犬病发病报告,与2005年同期相比,发病数增加了29.2%。而根据世卫组织对狂犬病预防的建议,在一个区域内,只要有70%的犬、狐狸等家养和野生种群接受了免疫,就完全可以切断传染链,预防当地狂犬病的暴发。由此可见,狂犬病是可防可控的。
沈志强建议,降低犬只登记收费标准,可按犬的品种分等级登记收费,最低标准为狂犬病疫苗免疫费用,对农村农民饲养的普通犬可免费登记。
对狂犬病实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即对犬的强制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强制免疫免费。在城市可从养犬登记收费中支出该项费用,对农村则需给予财政补贴。对发病犬和疫点犬进行强制扑杀(安乐死而非棒杀)并给予适当补偿。
由兽医行政部门授权委托宠物医院、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科研单位,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狂犬病防制技术规范》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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