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天缉查67条违规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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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8 12:53:35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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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3年,大连没有发生一例狂犬病。为了防止这一疾病出现或抬头,大连市开始了新一轮的对违规养犬行为的集中整顿。 12月16日5时,大连犬类稽查队会同市内四区犬类稽查队,深入社区、公共场所和繁华地段进行集中整顿行动。6时左右,一条“哈士奇”大型犬闯入稽查人员视线,这是严令禁止在市内豢养的品种。稽查人员迅速出击,把这条违规犬没收处理。 在16日和17日,稽查人员在早晚遛狗重点时段出击,共出动车辆18台次、警力151人次,在全市各主干路、公园、公共场所等53处对违规犬进行缉查,共缉查各种违规犬67条,其中大型犬14条、小型犬53条,处罚违规犬主11人。 11月26日,大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12月15日前狗主人必须对未办证的狗做出抉择。通告要求,坚决查处在城市居民区内豢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及一户养多条犬等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养犬不办证、不注册、狗伤人、扰民、污染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此,大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全部组建了专业养犬稽查队。 这20多天以来,已经先后有6100余条狗登记办证和注册,公安机关扩大了登记办证地点,只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办证。 各级犬类稽查队昼夜缉查,在早晚遛狗的重点时间段深入到社区、公共场所和繁华地段进行现场巡视,配合有关部门对6处非法犬类交易市场进行清理,对群众举报一查到底。20多天来,受理群众举报1200人次,出动警力、稽查人员2000人次,缉查违规犬200余条,对违规犬主进行了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被没收的违规犬将集中送到犬类留检所留检,检查无病的狗可由其他喜欢该狗的大连市民办证认领。如果是大型犬,农村居民可以认领。认养人需要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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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录入:阿合 责任编辑:阿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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