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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狗上了公交车 | 核心提示
一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说,兰州毕竟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资源有限,环境问题突出,养犬就成为一个对公共利益有很大影响的社会问题,所以政府应该适度干预。特别是采取何种有效、可行而又人性化的管理措施解决狗患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好好研究,并对现有的政府《规定》要加大执行力度,否则就永远只是个话题。
关于城市养狗和禁止养狗,大家一直争论不休,抱着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梯,带狗上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甚至是饭馆的现象在我市更是屡见不鲜。所有这些,都与我们这个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有的人为狗还发生斗殴,造成了不良后果。那么,对于我市养犬问题,政府是怎样规定的,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到了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事实上,在 2001年11月20日,市政府就下达了‘ 2001第10号令’,对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作出了规定。”罗应龙主任说。
《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共30条,对养犬限制的区域、养犬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首先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养犬。《规定》指出,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有民事行为能力;有独立住宅或独户居住。”其次,并不是买来一条狗就能养。要取得合法养犬资格,须办理好几项手续。按规定,“个人在养犬前,应当持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获得公安部门批准的,持公安部门的批准文件,携犬到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机构对犬进行检疫,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持《犬类免疫证》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上述各种手续办齐,才算取得了合法养犬的资格。
罗应龙主任说,这个《规定》既满足养犬人的合法要求,也维护更多市民的权益。因此,养犬人必须要严格遵循。其中管理上的规范包括: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犬缴纳登记费 1200元,年度审核费每次600元。
此外,对养犬人还有许多禁止性条款:“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航空站等公共场所和政府规定禁止携犬进入的其它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出户时,“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等等。
但是,5年来,在这个限制养犬的政令下,我们看到的是身边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街道上狗粪也越来越多,人们对狗的抱怨声也越来越强烈。更为可叹的是,我们在街上随机采访的10位牵狗的人,他们对政府的这一《规定》一无所知,除一人给狗进行过免疫接种外,其它的狗都没有注射过疫苗,更谈不上办理《犬类免疫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