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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猫猫狗狗坐地铁有可能被罚五百元
2006-10-26 16:03:35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 【字体: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携带宠物坐地铁,在地铁站乱丢乱吐最高可罚500元。昨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同城建环资委在《修改建议稿》中提出,对于在车站、站台内乱停放摆卖、乱丢吐、乱涂画、乱张贴以及携带宠物家禽等行为,地铁公司可以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修改建议稿》还对《草案》中关于无票逃票人员要罚款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当事人只要按单程最高票价补交了票款,就不必再接受罚款。

  《修改建议稿》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除了上述可以罚款的行为外,携带超过乘坐守则规定标准的物品乘车;在车厢内饮食,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在车站、站台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等等行为也属于被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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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阿合    责任编辑: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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