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轮下扔小狗“碰瓷” 三青年敲诈司机案昨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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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3 17:03:46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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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碰瓷”的人都是自己撞车子,而现在有人却以小狗为“碰瓷”工具,然后诈取钱财。昨日,三名青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南京栖霞法院受审。
王辉等三人都是20多岁,家住江宁,没有正式工作,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聚到一起玩。一天,王辉突发奇想,对两个同伴说,“听说‘碰瓷’搞钱来得快,不如我们也试试吧”。口袋里没钱的两个同伴,想也没想就附和王辉的提议。但如果人撞汽车,太危险而且容易被人识破,于是三人商量,由王辉负责往汽车的车轮下扔小狗,假称是价格昂贵的宠物,然后另两个人负责开车追赶汽车,对司机敲诈勒索。具体地点选在马群到宁杭公路一线,随后他们向朋友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以防万一,三人又找了另外四人壮胆(均已另案处理)。
2007年1月下旬的一天,几人开始了他们第一次的敲诈活动。王辉蹲在宁杭公路的边上,观察来往的外地车辆,另外几人开着桑塔纳在附近等候消息。没过多久,王辉看准了一辆路过的河南货车,等到该货车快驶过时,把事先准备好的小狗扔向了汽车的后轮。汽车司机没有察觉,继续开车。接着王辉就给同伴报信。几个同伴迅速赶到,他们提起小狗,就开始追赶那辆河南货车。很快,汽车被拦截下来,一头雾水的司机只好下车询问具体情况。王辉对司机说,“我的宠物狗被你刚才轧死了,你看怎么办?”司机感觉很无辜,有口难辩,又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最后没有办法,只好给了他们500元钱。
第一次尝到甜头,几人感觉用这种方式骗钱很容易,从1月下旬到2月10日,不到一个月时间里,用同样的方式敲诈了8次,三次没有成功,每次300元到1500元不等,数千元都被三人挥霍一空。2月10日那天,三人准备再一次故技重演,勒索一辆山东货车司机时,该司机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碰瓷”事遂败露。
昨天,在法庭,三人都认罪,表示以后将好好做人。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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