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以下简称上海轨道公安分局)认真贯彻公安部将警犬作为装备配发的思路,在试点的基础上,于2006年组建了警犬大队,从分局编制内选拔了27名带犬民警,装备了10余辆警犬专用车,警犬从此在中国的城市轨道交通中正式上岗执勤。这一举措不仅是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也是上海国际化大都市治安防控形势的需要,更是营造辖区和谐氛围的需要。警犬作为装备配发给轨道民警使用,扩展了巡防区域,缓解了警力不足,提升了警务效能,赢得了市民首肯:
——“常态巡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
“常态巡防”与“应急处置”是上海轨道警犬使用的主要职能。“常态巡防”侧重预防,从源头上防范爆炸犯罪的苗头;“应急处置”侧重打击,强调快速出击协同处置的能力。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提高了警犬的使用效能。在实战中,扬言爆炸等突发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事发前可能携带危险品或爆炸物出现于地铁沿线的某个区域。因此,警犬如何防患于未然,将事件处置于萌芽状态,是一个关键问题。上海轨道公安分局的做法是,以划分区域警犬巡逻的方式查禁危险品与爆炸物,让现有的30头警犬在上海目前所运营的6条轨道线上实现了“全覆盖”,巡逻区域包括站台、站厅、车厢等,巡查范围包括可疑人群、爆炸物、危险品等。上海轨道公安分局警犬大队成立以来,截止2007年5月中旬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出动警力共计5040人次,警犬5040头次,在全市轨道区域共查处各类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案件227起。
为了让“常态巡防”更突出威慑性,警犬大队采取了不定时、不定点的公开巡逻,增强了线路的见警率,让违法犯罪分子摸不清警犬巡逻的规律,有效降低了发案率。这种做法的另一个优势在于,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正在巡逻的警犬可以就近增援应急处置,提高了接处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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