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治理流浪狗刻不容缓 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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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26 15:15:0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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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吁:有关部门
应加大整治力度
20日,在山师东路被黄狗咬伤的潘女士认为,作为伤者,他们有权知道咬人的黄狗有没有携带狂犬病毒,有关部门应该对咬人狗进行合理处置,在事发后尽快对黄狗进行检测并将结果进行公布。如果确实是携带病毒的疯狗,应给被咬市民建立档案,今后加以跟踪和关注;如果不是疯狗,给他们一个交代,他们心理上也会得到安慰。
来电中,多位市民认为在治理狗患中,有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加强事前防范,对流浪犬收容整治,治理狗患不能采取“一阵风”式的工作方法。市民高先生说,他的邻居家养着六条狗,严重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他曾找过居委会、派出所等多家单位,但没有人愿意帮他解决。
市民安律师说,应当明确养狗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如果违反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只有这样,规定的实施才有力度。
《规定》实施或许会
造成流浪犬增多
即将实施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养犬门槛提高或许可以限制市民养狗数量的增加,但另一方面,可能有很多养狗的市民由于不愿交纳每年几百元的管理费用干脆将狗抛弃,造成更多的流浪狗,导致恶性循环,来电中,许多市民对这一状况表示担忧。
家里喂养着两只“八哥”犬的吕女士说,她喂养的两只狗是母女俩,喂养时间长了,跟它们感情很深,可是,规定要求“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五一”后如何处理自己的爱犬使她颇感为难。
面对类似问题的张女士也打来电话表达了她的苦衷,她喂养的是只“金毛”犬,体型比较大,由于担心《规定》实施后不能喂养了,她一度想把爱犬送给西安的朋友,为此伤心了好久,还是没舍得送人。“能不能由政府统一收容,将来我们还可以去看看它。”张女士建议。
调查中,多位养狗的市民对随意抛弃狗的行为表示反对,但多养的狗和大型狗将何去何从,他们也颇感为难。被流浪狗咬伤自认倒霉?
来电中,有不少市民指出,狂犬疫苗价格都很高,被狗咬一次至少要花六七百元的医药费,应当建立赔偿责任制。市民安先生认为,由于有关部门担当着治理狗患的职责,一旦市民被无主狗咬伤,有关部门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新的管理规定中指出,每年的养犬管理服务费用由养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收取,是不是可以从这些钱当中拿出一部分,设立基金专门救助被无主狗咬伤的患者?”市民杨先生建议。
还有的市民建议,也可借鉴别的城市的做法,启用宠物保险,为宠物主人和其他人系上一根“安全绳”。
狗患问题归根结底是人与人之间的问题,对狗采取暴力极端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治理狗患,还需对养狗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市民的建议中流露出对新规定实施前景的期待。上一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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