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这里的流浪狗很富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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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2 2:32:02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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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犬只收容处置办理程序: 登记—体检—隔离观察 (1)收容饲养 A犬主领回 B社会领养 (2)治疗—无公害处理 ●交通:405路、503A路公交车可到达成都市犬只收容处置中心 ●收容处置联系电话:81809727 ●收容处置犬只网站信息发布:“天府爱宠”网 本报记者 杨甦 朱光泽 摄影 何海洋
特别提醒:犬只收容处置注意事项
收容狗狗先体检
成都市犬只收容处置中心位于武侯区机投桥街办辖区的成都桃园花鸟宠物市场内,每天有专人负责犬只的收容处理工作。据该宠物市场的负责人介绍,各类犬只进入中心之后,一律将编号、建立档案,并首先由专业的宠物医生进行体检,然后放入隔离区内单独的隔离室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观察,以防止它把疾病传染给其他健康的犬只。在确定没有疾病之后,才能最后进入寄养区收容寄养。
认养流浪狗要慎重
对于那些无主的流浪狗,在进入中心之后,一旦查出有病的,将由宠物医生进行及时治疗,直到恢复健康为止。如果狗狗没病的话,在三天之后,收容处置中心将通过“天府爱宠”网站对外发布犬只领养信息。不过中心负责人何先生特别提醒那些认养狗狗的人,要慎重考虑,不能仅仅看你是否具有一定的环境条件,更重要的是要权衡自己有没有精力来照顾狗狗。“我们经常遇到一些人士,将狗狗认养出去后,三天热情之后,没有精力照管了,狗狗又流浪到街头,给城市卫生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最后又被执法部门送回收容中心。”
扣押犬只15天内要认领
对于那些因为违规而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扣押送来收容中心的犬只,在进行完体检、隔离观察等程序后,将进入寄养区收容寄养。负责人表示,与无主犬只不同,根据收容规定,这些被扣押的犬只在中心收容的时间不超过15天,在这15天之中,犬只的原主人在接受相关处罚之后,可以到中心领回犬只,但是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果犬只主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来领回犬只的话,这些犬只将按照无主犬只处理,由社会人士领养。上一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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