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宠物伤人难找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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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14 11:07:56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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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宠物,不少市民都表现得喜爱有加,可是,宠物在给主人带来欢乐与情感寄托的同时,有时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伤害。11月5日晚11时许,市民蒋先生的妻子就在楼道里被一只宠物猫“突袭”,苦于一时找不到猫的主人,两口子只有自认倒霉。 据蒋先生介绍,他和妻子租住在市城区丹阳路附近一幢私房里,当晚11时20分左右,妻子起床如厕,刚走出房门来到过道处,就被一只突然窜出来的猫吓了个半死,随着猫飞快地向身后跑去,蒋先生的妻子顿时感觉到右脚大拇趾疼痛异常,低头一看,由于光脚穿着拖鞋,竟被逃走的猫在脚趾上抓了一道2-3厘米长的口子,当时便血流不止。被妻子的尖叫声惊醒的蒋先生起床为其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第二天又赶紧花了300多元注射了狂犬疫苗,这才稍微安下心来。 蒋先生告诉记者,在租住地附近,宠物猫和狗特别多,平常出行就小心了又小心,没想到还是防不胜防。由于妻子被猫抓伤时已是深夜,一时找不到猫的主人,也不知道该找谁负这个责任,他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这件事情,是希望喜欢养猫养狗的市民千万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以免伤人又担责。 记者也了解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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