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警方全城围剿“野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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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8-21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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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0日至23日期间,成都警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进行犬只管理整治活动。与此同时,在武侯区机投镇桃园宠物市场,由成都市犬只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的成都市犬只收容处置中心也正式“开张”。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犬只管理办公室主任何建生透露,该中心将主要承担起4大职能:对处理违章养犬行为时扣押的犬只进行暂养处置;对流浪街头的无主犬进行收容处置;对伤人犬和疑似狂犬、病犬进行强制性检疫;对应捕杀的犬只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何建生称,建立犬只收容处置中心将为各部门的执法提供支持,同时也体现了城市的人性化管理。
成都市公安局三处治安科科长范坤说,中心对于犬只前来“暂住”的时间做了详细规定:被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或派出所民警扣押的违章养犬,在中心的暂养时间不得超过15天。在此期间内,狗儿的主人须到派出所或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否则时限一到,中心将对狗儿进行无害化处理(捕杀后掩埋———记者注)。流浪街头的无主犬若逾期无人认领,也将面临这种情况———期限为7天。“认领的程序很简单,犬只主人只要凭准养证即可认领。”范坤说。
自家没有养宠物的市民,是否可以到中心认养狗?范坤说,目前还行不通,因为这有可能造成认养者捷足先登、狗主人晚到一步无法认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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