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年断想之千古奇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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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8-21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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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猪不成“家”,有理由相信猪曾经在人类的生活中扮演着比狗更重要的角色。然而即使如此,也无法否认狗之于人类的重要性。作为人类最古老的朋友之一,在那些原始的狩猎岁月中,狗一定为人类立下了汗“马”功劳——遗憾的是狗没有汗腺,尽管追猎物追得比“狗”还辛苦,却也得不到汗“狗”功劳这样的褒奖,了不得吃块部落成员们啃不动的骨头,骨髓怕是也轮不到它,咱老祖宗不是都“敲骨吸髓”吗?
然而,尽管如此劳苦功高,狗却是世界上遭到诟病最多的族类——起码国人对于狗的否定,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我们对于狗的品质有着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评价,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我们对于狗进行了灭绝人性的污蔑与诽谤。当我们要说某个人奴颜媚骨时,我们骂他狗奴才、狗腿子、二狗子、哈巴狗;说某人品行不端时,我们骂他狼心狗肺、狗仗人势;连什么产品质量不好这种根本与狗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最终挨骂的也是狗:狗皮膏药、狗屁不通、狗尾续貂、挂羊头卖狗肉,等等,真是数也数不过来。
至于肉体层面,更是令所有稍有自尊的狗类感到无可挽回的伤害了。没有确切资料证明我们那些生活在森林和山洞里的祖先,狩猎失败时是否会在饥饿的驱使下,打起同他一样饥饿的猎狗的主意,但早在春秋战国时代,范蠡就有“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样的理论总结。吃狗的传统,算起来也该有数千年的历史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杀狗、吃狗传统的文化,却有着“狗肉上不了正席”、“挂羊头卖狗肉”的习语,仿佛吃狗肉是如何不堪、狗肉如何难以下咽、因而根本拿不到台面上来一般。
当然,情况似乎正在发生变化。狗开始成为人们把玩的宠物,甚至被亲昵地称之为“狗儿子”、“狗女儿”,俨然成了家庭的一员。更有企业将“属狗”作为应聘者的必要条件,因为他们认为,狗是热情、诚实、守信、速度、质量等品质的象征。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当我与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欢狗。”尽管我并不喜欢他,但我深信他对于人类和狗类所作出的这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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