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百姓爱狗又恨狗 苏州市废法又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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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8-21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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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午,引起全苏州市民普遍关注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经过72天的热烈争论后终于出台。据有关部门最近统计,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内已有超过10万只宠物狗,其种类从贵族级别的藏獒、松狮,到平民级的京巴,应有尽有。而苏州市疾控中心的另一项统计更让人触目惊心:2005年全市有6000多人被狗咬伤,最多一天有114人被狗咬伤。2006年1-2月,有817人被狗咬伤,比去年同期上升56%。为此,不少市民呼吁政府出台新的养狗管理办法。本报记者前天在苏州市会议中心4楼表决厅目睹了新条例的诞生。
几番争论立新法
前天上午,苏州市会议中心4楼表决厅。苏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正在举行第28次会议,市人大38名常委进行着最后一次分组讨论。就一些焦点问题,常委们在争论中详细阐述着自己的观点。10点40分,主持人宣布投票开始,常委们郑重按下了桌上的电子投票器。“本次人大常委会议应到45人,实到38人。3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主持人一锤定音:《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诞生! 早在6月21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对《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随后通过媒体公示了该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其间,苏州市人大共收到了市民的570条意见和建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中收到意见建议最多的一次。前天,一位守候在表决厅外的市民对记者说,养狗问题听起来事小,关系可大。他特别想知道,自家小区内的那几条家养猛犬,以后会不会有人来管。苏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一位警官在接受采访时,听说记者就在表决厅等待着表决结果,声音显得有些激动:“2003年,苏州原本制定过一个《犬类管理办法》,可2004年7月又被废止了,由于没有法规参照,无法对养狗进行有效管理,犬只免疫率一年就下降了65.2%,狗患也日益严重。因此新法的制定是极为迫切的。”
对狗的宠爱已成为许多苏州市民的情愫。 据介绍,2003年以政府规定形式出台的《苏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在全国属首部关于城市养狗的地方性法规。该《办法》规定,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获取居住地周边相邻4户以上居民的同意,其中居住多层住宅的,应当征得本单元半数以上居民同意,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并对其中需购犬的,发给购犬证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陈巧生感慨地说,这一法规出台后,苏州共有近2万条狗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见《办法》的实施效果显著。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台,由于“养犬许可”未列入行政许可项目,致使《办法》中涉及养犬许可制度的主要条款失效。因为失去了相应的罚则依据、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而被迫中止,《办法》实际上已被废止。 陈巧生说,新出台的《条例》和原先的《办法》相比,有两个较大的变化,一是增加了“强制免疫制度”;二是将“养犬需邻居同意”的条件取消。考虑到养狗的安全隐患,《条例》明确要求“依法对犬只实施强制免疫制度”,规定“养犬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将饲养的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未经免疫,不予登记。”对于取消“养犬需邻居同意”的条件,陈巧生解释说,只说需要4户邻居同意,却没有明确到底是楼上还是楼下,原来的这个规定操作起来有困难。而且,让邻居表决,很容易诱发邻里矛盾,因此该条款最终被否决,而改为“个人养犬只需征求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意见”。陈巧生透露,在本次条例的制定修改过程中,苏州市人大十分重视立法有据,并充分借鉴参考了北京、深圳等其他城市的做法,做到了每一条条文都有立法依据和参考,做到了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
多样心态等实施 新法出台后,市民对其执行的前景又是如何看的呢?昨天,记者采访了部分苏州市民。市民谢先生对新法充满了期待。“一部法规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给了养狗者一个约束。而法规的实施还要依靠有关部门的有力监督。”他指出,强制免疫的规定建立在办狗证的基础上,对于那些目前仍游离在管辖范围之外的狗,就没办法“强制”了。他期待政府能出台更具体的举措。苏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则表示,有了可以依据的法规,他们就可以对养狗进行有力监管了。 而对于新《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如公共绿地禁止遛狗,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城镇)饲养烈性犬和不符合条件的大型犬等,在市民中仍存在争议。为什么禁止在公共绿地遛狗?一位常委在立法会联组发言中总结了三点理由:公共绿地是市民休闲锻炼的场所,允许遛狗会干扰人们的自由活动;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一般都不允许在公共绿地遛狗;立法应该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狗为本,不然绿地将变成狗儿的乐园,从而干扰人的正常活动。绝大多数养狗人对这一规定反应强烈:“狗也需要在优美的环境中成长,不在公共绿地遛狗,难道要在大马路上遛吗?其实只要规定狗主人必须清理狗粪便,是不会对公共绿地造成破坏的。” 对于禁止饲养大型犬的决定,苏州宠物协会人士认为,部分大型犬性格温顺,不具有攻击性,应该对其开禁。但大多数人大常委倾向于“防患于未然”,认为大型犬一旦成为狂犬,会对人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苏州光明律师事务所刘军主任分析说,新出台的《苏州养犬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既然是法规,它就不仅仅是政府管理的一种手段,而应该成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法规都有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像禁止在公共绿地遛狗、禁养大型犬等规定的制定,就是因为一些养狗人不注意规范自己的养狗行为,触犯了公众的利益,这才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去约束。法律都是有滞后性的,新法规的制定不一定十分完美,但是可以在实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两种情感说养狗 小狗成了小“保安” 小乔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去年大学毕业回家时,带回一只京巴狗“嗅嗅”,它全身雪白,眼睛又大又亮,十分可爱。“嗅嗅”到了苏州,受到小乔全家人的喜爱,小乔的妈妈还给它织漂亮贴身的小衣服。小乔的爷爷每天吃包子时,都把肉馅留给“嗅嗅”。在全家的关爱下,“嗅嗅”越来越懂得人的心思了。每天早上,它会“咬”着篮子跟小乔妈妈去菜场买菜,给她妈妈带来了不少乐趣。 小乔家住在苏州的苏苑街上,离汽车南站很近,小区里时常发生盗窃案件。自从“嗅嗅”到了小区后,小乔家所在的单元就没出过盗窃案。前不久楼下的电子门坏了,大门就一直开着。懂事的“嗅嗅”发现后就主动跑到门口放起哨来。一有动静它就会大喊大叫。有几次,可疑的人想进楼房,都被“嗅嗅”给吓退了。“嗅嗅”现在成了这幢居民楼里大家放心的“保安”。 恶狗连伤十几人 “那是只黑狗,凶神恶煞地站在路边,张开血盆大口……”家住吴中区盘蠡路的居民刘先生向记者回忆着他曾经历过的可怕一幕:去年7月的一个早晨,一条黑色狗像幽灵般活动在苏州城南,疯狂地向路人发起攻击。在盘蠡路,这条恶狗向一名小男孩扑了过去,男孩被咬伤后被紧急送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治。这一天,这条狗连续咬伤了13位市民。 苏州有关派出所和苏州市公安局防暴队紧急出动,沿途搜索。恶狗躲到新郭村一户村民家的院子里蛰伏了一夜后,第二天又跑出来咬伤了2名民工,村里的群众被惊动后合力追赶,才打死了这条疯狗。恶狗伤人的恐怖画面,至今还留在受害者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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