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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狗证”
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四)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五)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条件全部符合的,应当填写养狗登记申请表。申请养狗的市民,应当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携狗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养犬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养犬人的委托书;(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饲养进口狗的,还应当有入境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饲养出生未满90天的幼犬,应当从饲养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已满90天的,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1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狗的,必须在有效期满30天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另外,转让小狗、放弃养狗、小狗死亡失踪等情况,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部门去备案。
开通领养网站
《条例》规定,公安部门必须设立犬只留监所,负责收留流浪、被放弃饲养和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没收的犬只。
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扬介绍,南京的犬只留监所位于石佛寺农场,最多可以容纳2000条狗,是全亚洲地区条件最好的留监所。
目前,南京鼓励有条件的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和个人,设立犬只收留场所,收留流浪狗以及被放弃饲养的小狗。
因为每只小狗都会有各自的电子档案,其中包括了养狗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小狗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免疫情况等等,因此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的狗,留监所将在接收之日起5天内通知主人认领,要是15天内还没有人来领狗,将被视为无主犬,由犬只留监所处理。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殷志强告诉记者,对于无主狗,他们将在网络上发布消息,供市民认养或领养,对其中条件比较好的狗,还可以经过培训给一些单位看家护院。今年11月1日后,南京将开通网站,专门对小狗的各类消息进行发布,为养狗市民提供方便。
狗狗“行为规范”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的范围、如何带狗乘坐交通工具、狗出门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一进行规范。
狗狗“禁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另外,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禁止养犬。
上下电梯——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高峰时间。
坐车——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出行——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