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度思考:无主狗能否实行“安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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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2 3:35:47 来源:文新传媒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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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执行安乐死的医师以及把杀狗理由说得义正辞严的政府官员们如果在对流浪狗进安乐死的场所,看见地上有一大堆死尸,还可以看见有些正在挣扎、流泪奄奄一息的狗会作何感想?是已经麻木了还是没有良知了还是举起“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利益”作为任意杀狗的保护伞,并不断地欺瞒大众自己是在人道处理流浪动物问题。(差点忘了补充一条重要信息: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副大队长魏云祥说,昨天的行动主要是“营造一种氛围”,希望广大犬主尽快办理犬证,至于捕获的无证犬,只要犬主及时补办证件,是不会被处以安乐死的。不就是摆明要钱吗?)大家知道,挂在冠冕堂皇“人道”处理流浪动物问题的背后,其实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动物求生本能与天性。
对人类适用安乐死很多国家还认为是违法的,可以用法律来作出约束,然而动物是否可以适用安乐死以及如何进行安乐死至少我国还仍是空白。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只是从法律上确定了野生动物的权利。但是,对于其他的动物,比如农场动物、宠物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予以保护。动物究竟是被视作人类的财产?还是具有自由权利的生命主体?无论从法学还是社会学角度,这个问题似乎都尚无定论。这背后应该是一个关于伦理的命题:我们是否有权力决定另一种生命形式的去留?
这狗也好马也好(听说现在对无法参赛的赛马实施“安乐死”已成为国际惯例,且被认为是目前最“人道”的方法)并不是属于人类的,它们与人们一样都是属于大自然的。受伤了就该医治,老了就让它回归大自然,除非是真的无药可医,严重瘟及社会了才不得不实施安乐死。人类有什么权利随意去为另一类生命选择它的生死宿命呢?仅仅是因为人类比它们要高等吗?要是现在出现另一个比人类更高的种族,他见人类老了或是没有价值了就让人类安乐死,人类会乐意接受吗?其实尊重动物,实际上不就是尊重人类自己吗?
其实,在反对对所有流浪狗(包括其它动物)滥进行“安乐死”的前提下,我并不是完全反对对动物进行安乐死。可以对那些患有恶疾和瘟疫(会严重影响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且无人认养支付其医药费进行治疗的流浪动物(应该视安乐死动物为一种不得已的抉择)的时候,为了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为了达成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可以使用安乐死以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但我们不该刻意去合理化这些处理方式。
我认为这些动物之前所以要面对安乐死的命运,其实是我们人类造成。因为我们有人随意地弃养动物,任由他们自由繁殖,之后不满意流浪动物太多,以安乐死作为处理流浪动物问题的方法。人类应该检讨的是自己!我们对动物负责吗?我们对自己负责吗?
我们应该认真思考,是否有比安乐死更人道的流浪动物处理方式。如果有切实可行的处理方式,我们应该考虑使用更人道的方式处理流浪动物问题。同时应积极地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反对虐待动物法》或者叫《动物福利法》。不论是圈养的动物还是其它畜养的动物,都应该保障它们不受虐待,尊重它们的自然生存权。上一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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