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掀起“打狗”风暴的地方政府违法(专家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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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8-21 来源:网络 作者:转载 点击:次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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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最近一段时间,云南、山东等地相继发生狂犬病人多人死亡事件,当地政府为了防止后患,倾全县之力,大规模灭狗,引发广泛争议。本报前日专访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老人时,她对当下不问青红皂白绝杀狗命的做法持有异议,认为地方政府逃避责任,不依法行政。
本报记者昨晚将苏州的“狂犬伤人以及村民打狗”事件大致告诉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老人后,她急切地询问着每一个细节,并不时提醒记者你说得慢一些,“我要把这些细节记录下来,过一段时间我们开会的时候我还要在会上宣布一下。”
当本报记者提到对小动物的法律保护方面,芦荻老人的话语中透露出期待:“目前国内还没有这样一个专门的法律,我们协会也正在考虑积极呼吁立法。”
据芦荻老人介绍,9月23日至25日,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将在北京召开一个大型的国际会议,议题就是科学养犬与管理以及如何控制狂犬病。
“届时,我们将会准备对云南省牟定县政府进行起诉。”老人认为起诉的理由就是“我们协会是全国性的动物保护组织,工作职能就是面向全国范围的,而云南牟定的打狗严重违背了我们协会保护动物的宗旨。”
据公开资料表明,中国目前有两个动物保护组织,一是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再就是芦荻的小动物保护协会了,后者成立于1992年,由农业部和民政部批准,系民间组织,冰心和夏衍都是名誉会长。
据媒体报道,云南楚雄州牟定县不久前掀起了一场“打狗风暴”,原因是在该县连续发生了人畜被狗咬伤后死亡的事件,之后被确定为狂犬病,范围已经波及到青龙等4个乡镇。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从7月25日到30日的5天时间,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只有公安局用于破案的警犬和守卫军火仓库的军犬能保住性命。
此举曾一度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引发各种评论,并且,值得一提的是,随后山东等地亦出现大规模的“打狗运动”。
芦荻老人与本报记者谈起这些“打狗运动”时,话语中满是不解:“这完全是地方政府在疫情面前放弃了职能责任,是一种缺乏常识、简单粗暴的执政形式,他们不是采取科学的手段进行防治,而是一刀切,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漏掉一个。”
老人明显对这些事情颇为愤怒:“我已经准备进行起诉。国家批准了我们协会的成立,也就赋予了我们对小动物进行保护的职权。我们会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我们的这个职权,来为这些屈死的小狗们讨回一个公道。一方面,对于给狗注射过疫苗的老百姓来说,地方政府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另一方面,狗是他们的家庭成员,当面把狗打死,也伤害了他们的情感。”
“同时,对于那些主人已经为自己的小狗办过证件的,他们就应受到法律保护。从这个角度看,地方政府也违反了相应法规。”老人补充道。
老人告诉本报记者:“我们马上就要印发工作简报,到时候会把苏州这个事件也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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